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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支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經費之支用範圍如下:
一、依本法補助原住民學生就學及公費留學所需之經費。
二、辦理原住民學生、師資、原住民終身教育相關課程、活動或計畫,及補助原住民非正規教育學習之經費。
三、對原住民重點學校、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機關(構)與團體及原住民學生達一定比率之學校之補助、委辦活動及計畫之經費。
四、依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對原住民實施民族知識教育所需之經費。
五、專為原住民族辦理之原住民族教育計畫及事項之經費。
六、其他優於非原住民族之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