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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支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原住民族教育經費(以下簡稱本經費)應配合年度預算經費編列期程,每年由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召開相關會議,辦理下列事項,並提經本法第七條第一項原住民族教育政策會諮詢後,分別編列預算並執行:
一、檢討前一年度本經費執行情形。
二、提出下一年度本經費編列規劃重點。
三、研商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經費分攤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