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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場地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教育部直接交辦本處辦理之業務,且納入本處研習檔期者,免收場地設備
使用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