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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館提供之藏品圖像,如移作其他用途使用時,須先徵得本館審查同意,並依本標準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