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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組織運作及基金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分配補助學校財團法人或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設立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發展校務之支出。
二、本會辦理募款有關業務所需經費之支出。
三、本會行政經費之支出。
四、其他與本會業務有關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