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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賸餘款投資及流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私立學校依本辦法規定辦理賸餘款之投資及流用,應於次月十五日前,併同總分類帳各科目彙總表,向學校主管機關申報本月份下列情形:
一、投資項目、金額之增減變動或投資額度之動支情形。
二、流出、流入情形及流入款項之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