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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主管機關應參考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及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並因應課程改革,規劃及辦理教師增能研習、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