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之甄選、儲訓,及現職教師聘任之引介(以下稱介聘),依本辦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