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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資訊業務實施計畫之擬定事項。
二、業務電腦化系統之規劃、發展及管理事項。
三、電腦系統硬、軟體及相關設備之規劃及管理事項。
四、辦公室自動化之規劃及推動事項。
五、電腦系統使用之安全管制及效率評估事項。
六、資訊應用、諮詢服務及在職訓練之辦理事項。
七、電腦系統文件之維護與管理事項。
八、資訊業務經費預算之編擬與控管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