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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單位概算、預算、決算之籌劃與編報事項。
二、年度分配預算之編報事項。
三、工作績效及進度季報之編報事項。
四、經費預算之控制執行與收支憑證之審核及結報送審事項。
五、會計記帳憑證之編報、帳冊之登記與會計表報之編報事項。
六、財物購置、變賣及營繕工程等監辦事項。
七、代辦業務之收支審核事項。
八、關於會計文書、人事之處理事項。
九、兼辦統計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