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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會計室職掌如下:
1.關於本館歲入、歲出預(概)算、決算及績效報告之編製事項。
2.關於本館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修正)事項。
3.關於本館經費之流用、債務及契約責任之保留暨預備金動支之申請事項

4.關於本館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及各項記帳憑
證之製作、帳簿之登記、結算、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
與送審事項。
5.關於本館暫收、暫付、代收、代付款項之登記與整理事項。
6.關於本館營繕工程、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及訂約
、驗收、驗交之會同監辦事項。
7.關於本館會計人員人事管理事項。
8.關於本館統計表報編製事項。
9.其他有關會計、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