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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本館設館務會議,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臨時召集之,由館長主持,其
出席人員如下:
一、副館長。
二、秘書。
三、組(處、中心、室)主任。
四、館長指定之人員。
前項會議並得通知有關人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