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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本館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館歲入、歲出預(概)算、決算及績效報告之編製。
二、關於本館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擬編(修正)。
三、關於本館經費之流用、債務及契約責任之保留暨預備金動支之申請。
四、關於歲入、歲出預算之控制與執行、收支憑證之審核及各項記帳憑證
之製作、帳簿之登記、結算。
五、會計報告之編製及各項原始憑證之保管與送審。
六、關於暫收、暫付、代收、代付款項之登記與整理。
七、關於本館營繕工程、購置、定製、變賣財物之招標、比價、議價及訂
約、驗收、驗交之會同監辦。
八、關於本館會計人員人事管理。
九、關於各種統計表報、彙編、會核及管理。
十、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