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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人類學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人類學各學門(包括考古學、民族學、體質人類學)標本與資料之蒐集、保存、購置、管理、研究及鑑定,並提供國內外專家學者之核對及研究。
二、人類學各學門調查研究計畫及學術研究活動之執行。
三、其他有關人類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