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課程及教學之基礎性研究。
二、課程綱要之研究。
三、課程發展及實施之研究。
四、課程及教學評鑑之研究。
五、國內外各級學校教材教法之研究。
六、課程及教學之實驗。
七、其他有關課程及教學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