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推廣輔導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社會教育、社區生活美學、社區營造、社區文化、特色產業及社區藝術展演等相關活動之輔導與人才訓練、研習之策劃及執行。
二、文化園區營運及管理。
三、本館志工之訓練及管理。
四、國內外社區營造交流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五、其他有關推廣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