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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展示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項展覽主題之策劃及執行。
二、各項推廣教育活動之策劃及執行。
三、導覽服務之規劃及執行。
四、展場與展示器材之維護及管理。
五、國內外館際合作。
六、其他有關展示教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