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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文化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研究典藏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臺灣文學之研究及譯述。
二、臺灣文學史料與作家文物之蒐集、編輯及出版。
三、藏品管理、應用、保存、維護及修復。
四、文學圖書資源蒐集、管理及讀者服務。
五、其他有關研究典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