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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園區規劃及運轉維護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家鐵道博物館籌設之總體規劃。
二、國家鐵道博物館工程之規劃設計與專業設施之採購及監督。
三、典藏車輛、園區內軌道、機械設備之保養、維護及運轉。
四、動態車輛展示體驗設施之規劃、採購、維護及運轉。
五、其他有關園區規劃及運轉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