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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局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