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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教育研究院發展計畫之擬訂。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經費預算之編擬及組織法規之研擬。
三、國家教育研究院建院用地、建築設備之規劃及興辦。
四、各級學校課程及教學、教材教法之研究。
五、教育測驗及評量之研究。
六、教育制度及政策之研究。
七、教學媒體及資訊之研究發展。
八、教育人員之研習訓練。
九、其他有關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