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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董事、監事除董事長及常務監事外,均為無給職。但開會時得酌支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