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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館置研究員、副研究員四十七人;助理研究員、研究助理五十三人,均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之。
本館動物學組主任、植物學組主任、地質學組主任、人類學組主任、科學
教育組主任、展示組主任,得由研究員、副研究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