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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處分設各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秘書組:秉承主任之命辦理機要、綜合事項。
二、研究規劃組:掌理文化教育功能及擬訂營運管理、計畫之推廣等事項

三、展示組:掌理展示主題內容之規劃、展示品美工設計、購置、安裝等
事項。
四、工務組:掌理環境與建築設備之規劃設計、施工等事項。
五、總務組:掌理庶務、文書、出納、保管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