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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第四條至第七條所定各職稱人員,除聘任人員外,其職位之職糸依公務職
位分類法及職系說明書,就圖書管理、文書、事務管理、出納、中文打字
、會計、人事行政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