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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設左列各組:
一、採編組:掌理圖書徵集、選購、登記、分類、編目及交換事項。
二、閱覽典藏組:掌理金石、輿圖、文獻、圖書、資料之庋藏、互借、圖
書資料陳列、閱覽、出借及閱讀指導等事項。
三、參考服務組:掌理對讀者提供國內外各種資料與諮詢之答覆,編製各
種專題目錄等事項。
四、推廣輔導組:掌理調查、統計、研究、視察、輔導、推廣及館際連繫
等事項。
五、總務組:掌理文書、庶務、財物管理、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