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設左列各組:
一、實驗組:掌理科學實驗、化驗、模型設計及施教計畫等事項。
二、展覽組:掌理科學教育之調查、展品之徵集、登記及保管、展覽等事
項。
三、推廣組:掌理科學教育之宣傳、演示及有關輔導、聯絡、交換與編輯
、出版等事項。
四、總務組:掌理文書、出納、庶務及不屬於其他各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