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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教育資料館教育廣播電台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台設左列各課,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節目課:掌理節目之設計、編導、撰寫、製作、播出暨新聞採訪、專
題報導及節目交換推廣與聽眾聯絡、調查服務等事項。
二、工務課:掌理工程之設計,機件之裝置、操作、修護、保養及器材管
理等事項。
三、行政課:掌理一般行政、文書、研考、出納、財產管理、廣播教材書
刊出版發行及不屬於其他各課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