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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教育資料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國立教育資料館設左列各組:
一、教育資料組:掌理教育資料之調查、統計、蒐集、整理、研究改進及
編印事項。
二、視聽教育組:掌理視聽教育教材、教具之審查、製作及研究事項。
三、推廣組:掌理教育資料及視聽教育之推廣事項。
四、總務組:掌理文書、出納、庶務及不屬於各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