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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編譯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國立編譯館置人事管理員一人,助理員一人,均委任。依人事管理條例之
規定,掌理人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