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圖書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教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館設左列各組,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採訪組:圖書資料之徵集、選購及登錄等事項。
二、編目組:圖書資料之分類及編目等事項。
三、閱覽組:圖書資料之典藏、閱覽及推廣服務等事項。
四、參考組:參考諮詢及專題目錄索引編製等事項。
五、特藏組:珍善本圖書文獻及金石拓片之編藏、考訂等事項。
六、資訊組:自動化作業及資訊服務等事項。
七、輔導組:調查統計、各圖書館之輔導及圖書館專業人員訓練等事項。
八、研究組:全國圖書館事業及各項規範標準之規劃、研訂與推廣等事項

九、總務組:文書、庶務、出納、營繕及不屬其他單位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