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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指定銀行辦理外幣保證金交易代客操作業務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指定機構辦理代客操作業務之宣傳及廣告等相關事宜,應受銀行公會會員自律公約之規範,其有明顯欺騙與誇大不實之情形,銀行公會並得函報本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