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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外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銀行及農業金庫得申請許可辦理第四條第一項所列各款業務之全部或一部。
中華郵政公司得申請許可辦理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或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
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得申請許可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