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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匯出款項結匯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中央銀行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指定銀行辦理民間匯出款項結購後,應將左列各款及其他規定文件送中央
銀行:
一、依第四條辦理者,為民間匯出款項結購外匯申報書。
二、依第五條辦理者,為中央銀行核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