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會計科目應依中央銀行主管財團法人會計科(項)目參考表(如附件)訂定,具特殊業務需要者,得另予增訂,於會計制度中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