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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支票存款戶存款不足退票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中央銀行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票據交換所受理申請註銷退票紀錄案件,對於送達之退票及退票理由單,
應存案備查。但因案涉訟而經法院函請移送該項退票理由單時,各票據交
換所應即影印退票理由單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