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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支票存款戶存款不足退票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中央銀行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因存款不足退票之票據提示人,經法院判決確定其為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
利者,發票人得憑以申請註銷該次退票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