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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資金轉存及融通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合作金庫因辦理信用合作社資金融通,致有資金調度需要時,得依「中央銀行對銀行辦理融通作業要點」向本行專案申請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