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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資金轉存及融通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合作金庫及其他收受轉存款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辦理信用合作社資金融通之相關作業規範,由各銀行及信用合作社自行訂定,並報中央銀行(以下簡稱本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