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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造幣廠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輔工工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機器設備管理維護事項。
二、關於工具、模具之製造事項。
三、關於動力及水電之規劃、供應與維護事項。
四、關於廢水處理事項。
五、其他有關機械及水電維護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