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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供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事務用品、勞務、財物之採購及驗收。
二、機器設備之採購及驗收。
三、原物料之採購、驗收、儲存、管理及核發。
四、其他有關購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