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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會計制度之擬訂。
二、預、決算之編製及審核。
三、帳務處理及成本計算。
四、內部審核。
五、財務調度。
六、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及稽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