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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各局處室組織規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中央銀行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外匯局設下列各科:
一、管理科。
二、外匯會計科。
三、業務科。
四、外匯交易科。
五、國際資金及匯款審核科。
六、外匯稽核科。
七、簽證科。
八、外匯資料科。
九、資金調度科。
十、國外聯行科。
十一、國際金融業務科。
十二、國際金融組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