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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中央銀行 > 總綱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5 條
本行辦理左列外匯業務:
一、外匯調度及收支計畫之擬訂。
二、指定銀行及其他事業辦理外匯業務,並督導之。
三、外匯之結購與結售。
四、民間對外匯出、匯入款項之審核。
五、民營事業國外借款經指定銀行之保證、管理及其清償、稽催之監督。
六、外國貨幣、票據及有價證券之買賣。
七、外匯收支之核算、統計、分析與報告。
八、其他有關外匯業務事項。
銀行及其他事業申請辦理外匯業務應具備之條件、審查程序、核准指定、業務範圍、廢止指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本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