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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等事業發行人公告申報財務報告及每月營運之特殊情形,除各該事業之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