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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商自有資本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第五條之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部位風險係數,及第六條之各類交易對象
風險相關風險係數與計算方式,悉以本會製作之「證券商資本適足制度計
算方法及說明」 (附表一) 為準。

(編 註:附表一請參閱證券暨期貨管理第 18 卷 4 期 119~12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