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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本準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後段,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條文,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