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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委員會非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不得開議。議案之表決,以出席委員
過半數之同意議決之。正反雙方同數時,取決於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