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應提出委員會議之事項,為配合處理時限之需要,得由主任委員先行處理
,並於下次會議時,提請委員會追認。
本會就證券及期貨市場重要管理政策舉行公聽會時,得邀請本會兼任委員
出席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