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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72.05.26 訂定)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9 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之規定所締結之證券投資
信託契約,應於發行受益憑證前,報經證期會核准。
前項契約應記載事項,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之規定。